塑料产品可回收再生设计12大原则你同意吗?火狐体育官方网站
栏目:公司优势 发布时间:2023-10-27

  人类每年生产超4.3亿吨的塑料,其中2/3是短寿命产品,使用后就变为废物。单靠回收解决塑料问题是行不通的,只有不到10%的塑料被回收。

  联合国环境署执行主任英格·安德森曾表示,“全世界生产、消费和处理塑料的方式造成了一场灾难,但我们可以通过切断塑料污染的根源来终结这个问题。”

  可回收再生设计,就是重要的手段之一。产品80%以上的环境影响是在设计阶段决定的。设计,可以从源头杜绝废弃。

  1 、以终为始原则:设计师需确定主体树脂废弃再生后材料的最终用途,明确用途后,围绕该用途要求,确定其他设计要素。

  2、就高不就低和哪里来,哪里去:宜选择易回收再生设计,作为设计基础;主体树脂被回收再生后宜优先考虑用于原有用途。

  3、产品设计易优先考虑易回收再生设计,产品被回收再生后宜优先考虑用于原有用途。

  4、同场景下的同材化原则:同应用场景下,宜选择同一塑料种类、同一等级的树脂。

  5、同场景下的单材化原则:同应用场景下,宜选择单一塑料种类、单一等级的树脂。

  6、同质异相增强原则:需要增强的产品,宜选用同一类树脂制作的纤维材料,不易使用改变主体树脂密度和材料类别的增强材料。

  7、绿色助剂原则:非一次性产品,使用的助剂应考虑今后对助剂环境友好性的持续升级,避免再生时含有禁止使用的助剂。

  8、易分离、易分选原则:同一类产品的不同组件设计时应考虑易于分离,易于分选。

  9、可降解塑料与非可降解塑料不兼容原则:不应将可降解塑料与非可降解塑料设计在同一产品中。

  10、少材化原则:为满足性能要求,同一产品中需要使用多种不同塑料材料,宜选用尽量少的塑料种类。

  11、分选更简易原则:同一类产品的不同组件设计时应使用分选方法,密度分选优先于颜色分选,颜色分选优先于材质分选。

  12、扩大差异原则:同一类产品,需要使用不同类的塑料材料时,应考虑分选时,尽量不带出主体树脂为宜。比如,标签和主体树脂分选时,主体树脂不应被选出。

  自2019年起,中国合成树脂协会联合专业技术公司历经4年持续开发的《塑料 产品可回收再生设计通用要求》系列下PET和HDPE容器包装产品可回收再生设计指南已经正式发布。指南定义了可回收再生设计,并将其细分为易回收再生设计、需改进可回收再生设计和低价值有条件可回收再生设计

  产品设计可以保证产品在消费使用后,顺利进入回收再生体系并最终被制成塑料材料满足应用,符合可回收再生的定义。根据产品设计对回收系统和回收再生商在回收率、生产工艺或最终产品质量上影响的不同。

  产品设计容易被回收系统和回收再生商认可,这些设计的产品便于识别、分选和加工,不含或含有少量可回收材料的污染物,符合这些特征的塑料产品在回收再生过程中可以正确地进入回收再生体系,不影响回收再生的生产效率并最终得到高品质产品。

  产品设计对于回收系统和回收再生商在回收率、生产工艺或最终产品质量上表现出不良影响,但大多数回收系统和回收再生商能够容忍并接受。这些设计对于产品的回收利用,减少环境污染有一定的作用,但需要改进。

  造成回收再生成本大幅度提高,再生材料市场价值低,严重影响大多数回收再生商回收的积极性,然而在当前的回收再生体系中此设计的产品仍然在一定条件下被回收再生。

  《塑料 产品可回收再生设计通用要求》(2023-0901T-HG)已列入工信部2023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该项目为产业优化升级标准项目中绿色低碳重点标准制修订项目。

  由废塑料新观察承办的《塑料 产品可回收再生设计通用要求》行业标准启动会,将于2023年11月9日在宁波国际会议展览中心行政楼大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181号)举办,诚邀生产或使用PCR材料的消费品品牌企业、汽车企业、家电企业、塑料改性企业、回收再生企业、包装供应链企业、研究机构等。

  会议主要内容:标准制定工作研讨,讨论确定标准制定工作方案,讨论确定验证试验及各阶段工作安排,讨论标准文本工作组草案。

  《塑料 产品可回收再生设计通用要求》成立工作组,标准适用范围、框架体系、工作方案讨论

  参会企业类型:生产、使用PCR材料的消费品品牌企业、汽车企业、家电企业、塑料改性企业、回收再生企业、包装供应链企业、研究机构等。火狐体育官方网站火狐体育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