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临清冈本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50吨滚子和轴件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临清市青年办事处济津街999号临清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