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火狐体育官方网站东省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对东莞俊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3-07-28

  火狐体育官方网站火狐体育官方网站火狐体育官方网站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对东莞俊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环罚字〔2023〕482号、

  2023年6月5日现场监测时,你单位正在生产,我局委托广东华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你单位厂界外东侧一米处1#、厂界外北侧一米处2#、厂界外西侧一米处3#分别进行噪声检测。根据广东华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RZW2301948)显示,你单位厂界外北侧一米处2#噪声超7db(A)、厂界外西侧一米处3#的监测点位噪声超1db(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关于“违反本法规定,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的规定。

  2023年6月5日,我局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你单位注塑工序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部分未经处理直接通过大门、窗户及抽气扇排出外环境。2023年6月9日我局复查时,你单位仍未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关于“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和《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附件1《广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3.14裁量标准中“空间、设备未密闭,已安装且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排污口所在区域是环境敏感区或限批区以外的区域,处2万以上4万以下的罚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