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更新“禁塑”名录!7月1日起新增禁止一类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使用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3-01-14

  1月4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更新《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的公告,

  此前,2022年6月28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起草发布《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三批)(征求意见稿)》,将克重规格

  非织造布购物袋即人们常说的无纺布袋。无纺布的克重是指单位平方米的重量,一般有20g/m²~140g/m²,无纺布的克重越高,布料越高,做出来的无纺布袋越结实,其承重性也越好。据了解,现在农贸市场使用的无纺布袋克重通常在30g/m²左右,超市提供的无纺布袋克重通常在80g/m²左右。

  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强塑料污染防治,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条在本经济特区内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具体禁止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种类实行名录管理。禁止名录的制定和调整由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论证评估后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我厅对《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进行了更新调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公告如下:

  一、根据名录禁止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类别范围,在我省生产、销售、使用的生物降解塑料替代品应当依照《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术要求》(DB46/T 505—2020)地方标准要求,使用电子监管码及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图形标志。

  ,其他类别遵照《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和《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二批)》延续实施。

  购物袋:《塑料购物袋》(GB/T 21661-2020)标准规定的范围;

  日用塑料袋:《日用塑料袋》(GB/T 24984-2010)标准规定的范围;

  纸塑符合包装袋:《商品零售包装袋》(BB/T 0039-2013)标准规定的范围;

  具有提携功能的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含保鲜袋):《食品用聚乙烯(PE)保鲜袋》(DB44/T 926-2011)标准规定的具有提携功能的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含保鲜袋);

  用于盛装垃圾的塑料袋:《塑料垃圾袋》(GB/T 24454-2009)标准规定的范围;

  非织造布购物袋:《非织造布购物袋》(FZ/T 64035-2014)标准规定的范围;

  餐饮具:《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 18006.1-2009)标准规定的餐盒(含盖)、碗(含盖)、碟、盘、饮料杯(含盖)、吸管。